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通知》明确,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条例》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标尺,为广大党员划出了行为底线,列出了“负面清单”,既有德法相济的“温度”,更有标本兼治的“力度”,是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遵循,是打造“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担当、铁一般纪律”党员干部队伍的重要保证,对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内监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广大党员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自觉将学习领会《条例》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政治任务,既要做到深入学习、迅速领会,更要做到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着力形成常态化的学习教育和贯彻落实机制。真正把学习《条例》作为做人、做事的必修课程、永久课题,切实保证将《条例》具体内容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学纪守纪中永葆忠诚干净担当的共产党员本色。
知为行之始,学为用之先。学纪是为了更好地守纪。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原原本本地学《条例》内容,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并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进行研讨,以“读书须尽苦功夫”的钻劲研究《条例》,逐章逐条学、逐字逐句研、新旧对比学,准确把握《条例》内涵要义和实践要求,做到自觉学纪、准确知纪、心中有纪,始终信仰纪律、尊崇纪律、维护纪律并且坚持学纪在先、守纪尽责、执纪从严,带好头、做精兵、立标杆, 切实推动《条例》入脑入心,努力使自己成为“政策通”“活字典”“多面手”,不断练就能担当、善作为的“硬脊梁”“铁肩膀”,真正把纪律规矩刻印在心、落实于行,始终当好学纪守纪的明白人,做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学纪是前提,守纪是底线。学纪守纪并非一朝一夕之事,必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广大党员要始终把学纪守纪融入血脉且浸入骨髓,始终绷紧“纪律弦”、系好“廉洁扣”,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永葆自我革命精神,以永远在路上的坚毅,不断强化自我监督、自我约束,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始终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并自觉对照《条例》,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弃非分之想,从点滴小事做起,从细微之处防起,确保自己不触底线、不越红线、不碰“高压线”,永葆一名共产党员清廉忠诚担当的政治本色。(作者:季宝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