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西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官方网站 English |设为首页 | 加为收藏
请输入搜索信息:
 首页 | 学院概况 | 学院新闻 | 应急管理 | 师资队伍 | 教学工作 | 科研工作 | 党建工作 | 学生工作 | 院友工作 | 招生招聘 
本科教学
 
 
 
  本科教学
当前位置: 首页教学工作本科教学 — 正文

上一条:公共管理学院本科学年论文写作规范 下一条:我院张新鹤老师被选派参加首届“西部高校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班”

关闭

公共管理学院关于2012级本科毕业论文撰写与答辩工作的安排
 

为保证我院2012级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提高本科毕业论文撰写质量,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请各系、各指导教师、学生辅导员、全体2012级学生遵照执行。

1、时间安排

答辩工作将在2016年6月4日前举行。

(1)题目确定及大纲写作:2015年12月8日~2015年12月31日,各系主任为毕业学生安排指导教师,指导教师指导学生选定题目、撰写修改并确定论文大纲,并于2015年12月31日将经指导教师签字后的开题报告登记表以班为单位提交学院教务办

(2)初稿写作及修改定稿:2016年1月1日~2016年4月30日,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学生按照论文写作规范完成论文写作,2016年5月10日前按学校公布的抽检名单由学生本人提交论文电子版和纸质版(必须有指导教师签名),2016年5月16日~5月31日,学生根据学校的审核意见及学术不端检测结果进行论文的修改完善并定稿。

(3)答辩准备及正式答辩:2016年6月4日前,进行论文答辩;2016年6月8日前由系主任负责务必将论文(指导教师签字文本、电子版)、评语表、教师指导情况表及班级毕业论文成绩汇总表(电子版)上交院教务办。

2、注意事项

(1)教师要加强毕业论文的指导,切实履行指导教师的责任,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情况记录要按照指导步骤填写。

(2)学生必须主动及时联络指导教师,认真听取指导教师的指导意见学生辅导员应加强督促和教育,对于长期不与老师联络,不服从论文指导的学生,教师有权拒绝签字,学院将在认定事实的基础上依据学校相关规定经学院教学委员会通过并报送学校进行处理。

(3)论文写作中要遵守学术规范,严防抄袭。

(4)如本安排与学校教务处通知冲突,将以学校教务处通知为准,学院将及时另行进行通知,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办联系。

公共管理学院

2015年12月8日

版权所有:西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应急管理学院) |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学府大道1号  邮编710127 邮箱:ggxy023@nwu.edu.cn 电话:029-88308093 登录
陕ICP备287654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