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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现代化河北场景应急管理行动方案(2023-2027年)》出台
 

近日,河北省应急管理厅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围绕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河北场景制定出台《中国式现代化河北场景应急管理行动方案(2023-2027年)》全面推动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


到2027年,应急管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


行动方案明确了总体思路和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推动应急管理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加快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进程。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加强救灾物资装备建设,提高多元化物资装备存储能力,加快示范性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提高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加强应急力量建设,建设国家华北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和我省环首都、环省会、环渤海应急救援中心,建成统一指挥、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应急处置能力能够充分保障我省和京津冀协同发展全灾种、大应急需要。

2023年,应急管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新成效。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不断提升;与“十三五”末相比,工矿商贸就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10%以上,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18%以上;年均每百万人口因自然灾害死亡率<1,年均因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占地区生产总值比例<1%,灾害事故发生后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时间达到12小时以内;应急救援协调机制更加完善,现场指挥能力不断提高,灾害事故救援能力明显提升。

2025年,应急管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显著增强;与“十三五”末相比,工矿商贸就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22%以上,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33%以上;年均每百万人口因自然灾害死亡率<1,年均因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占地区生产总值比例<1%,灾害事故发生后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时间达到10小时以内;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建成统一指挥、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

2027年,应急管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全省本质安全持续稳固,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全面提升;与“十四五”末相比,工矿商贸就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8%以上,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10%以上;年均每百万人口因自然灾害死亡率<0.9,年均因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占地区生产总值比例<0.9%,灾害事故发生后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时间达到10小时以内;应急救援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实现新突破,各类灾害事故得到高效应对。


开展三大专项行动,实施16项重点工程


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行动方案提出开展三大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实施16项重点工程。

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包括实施安全生产责任末端落实工程、实施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工程、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工程、实施煤矿安全整治工程、实施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程、实施工商贸行业安全整治工程、实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质量提升工程、实施宣传教育培训建设工程。

实施安全生产责任末端落实工程方面,2023年,持续完善安全生产权责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厘清新产业、新业态安全监管职责分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常态化暗访检查,分行业拍摄暗访视频片,促进安全生产“三个责任”落实。2024年,建立安全监管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不断优化监管职责分工和边界,健全完善督查检查和考核巡查工作机制,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与企业现有管理体系深度融合。2025年,健全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高效运行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信息化、智能化网上考核巡查系统,完善常态化安全风险研判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2026年,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探索创新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体制机制,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实现动态监测。2027年,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高效落实,建成覆盖全域、科学高效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将安全发展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

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工程方面,2023年,管控重大安全风险,实施“一园一策”“一企一策”安全提质升级,高风险、较高风险化工园区全部“清零”,完成540家危化生产企业“五室”搬迁和“四库”整治,危险工艺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大型油气储存基地气体检测、视频监控、紧急切断、雷电预警“四个系统”有效投用率达到100%。2024年,实施化工园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示范建设,50%的化工园区达到D级,强化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技能培训,两类重点人员学历资质全面达标,化工园区规模以上企业完成安全培训空间建设。2025年,全面完成化工园区“十有两禁”整治提升,90%化工园区达到D级,推动气体泄漏微量快速检测、危险场所安全设施检测、微通道反应器等先进技术方法应用,基本实现高危工艺装置现场无人化,化工行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比“十三五”时期下降15%以上,达到国内一流水平。2026年,安全管理的数字化应用不断向纵深拓展,完成全省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建设,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实现全优运行。2027年,规模以上企业实现数字化转型,10家以上大型企业完成智慧工厂试点建设,全省化工信息化监管平台迭代升级,管理靶向更精准高效,化工园区呈现集中布局、集群发展、风险持续降低的安全发展态势。

实施煤矿安全整治工程方面,2023年,推动所有生产建设煤矿瓦斯、防治水区域治理先进技术广泛应用,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有效管控煤矿重大风险,试点建设省、市、县矿山智慧监管监察平台。2024年,推进煤矿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标准化“三位一体”管理,推进瓦斯、防治水区域治理先进技术在适用煤矿全面应用。持续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全面建设完成省、市、县矿山智慧监管监察平台。2025年,完善违法行为智能识别分析系统,实现重大违法行为及风险隐患早期识别和智能分析,基本实现煤与瓦斯突出、水文条件极复杂、冲击地压等灾害严重煤矿智能化;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比“十三五”末降低15%,百万吨死亡率降低到0.1以下,达到国内中等以上水平。2026年,全面推进机器人等先进技术装备在灾害治理中的应用,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比“十四五”末降低10%以上,达到国内一流水平。2027年,组织重大灾害技术难题科技攻关,加强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更新配备国际先进救援装备,全面提升救援保障能力,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比“十四五”末降低20%以上,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实施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程方面,2023年,坚持减少数量、提升质量,深入整治非煤矿山“生产规模小、安全管理乱、保障条件差”等突出问题,大幅减少非煤矿山生产系统数量和非煤矿山县数量,提高生产规模和办矿水平;建设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和运行状态数据库,精准管控企业生产运行情况;开展安全培训专项检查,强化企业安全技术保障能力。2024年,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与双重预防机制有机融合,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开展尾矿库闭库专项整治,持续减少尾矿库存量;突出整治薄弱环节,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实施“三项岗位人员”素质提升工程,提升安全管理水平。2025年,开展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提升行动,生产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全部达到三级以上;大力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活动,培树10家示范性企业;全面梳理非煤矿山的法规规章制度标准,修订完善我省制度体系和标准体系,全力推进依法治安;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提高监管执法能力。2026年,加强企业自主管理体系建设,生产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标准化全部达到二级以上;推进矿山智能化建设,建成一批效果突出、带动性强、国内领先的智能矿山示范企业;健全非煤矿山安全专家人才库,增强技术支撑;加强中介机构管理,规范安全技术服务行为。2027年,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对矿山安全生产状况实现动态监测和智能辅助管控;推进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全面提升企业自主管理水平。

实施工商贸行业安全整治工程方面,2023年,全省钢铁联合企业、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涉粉作业30人以上)企业,全部完成标准化建设;在全省51家钢铁联合企业危险区域和作业场所开展“机械化换人”活动,推广应用自动化控制、远程监控和智能感知预警等技术装备,培树10家以上危险区域和作业场所实现少人、无人化示范企业,逐年实现企业培育递增10家以上。2024年,各地根据《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逐企逐设备进行深度检查,登记造册,限期整改,省厅重点对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等重点行业企业进行抽查执法,对仍存在重大问题隐患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在全省通报曝光,推动工商贸八大行业重大安全隐患动态清零。持续推进智能终端装备应用,利用图像识别等人工智能技术,实现作业场所安全生产风险智能分析研判,智能预警提醒,辅助精准监管,提高监管效率和针对性,实现八大行业安全智能分析。2025年,督促工商贸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全部达到二级以上,全面落实标准化建设主体责任坚持自主创建、全员参与和持续提升,实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运行管理模式。2026年,工商贸行业企业信息化建设趋于完善,生产、设备、人员等管理更加智能,实现对风险因素进行全方位管理。2027年,安全标准化体系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趋于完善,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达到国内领先水平。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等涉高温熔融金属作业以及粉尘涉爆(涉粉作业10人以上)企业,危险作业和区域少人、无人化水平达到新水平。

开展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包括实施自然灾害综合减灾能力提升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森林草原防灭火能力提升工程、实施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实施应急物资装备建设工程。

开展应急救援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包括实施应急指挥能力提升工程、实施应急预案演练能力提升工程、实施应急救援力量能力提升工程。

来源: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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