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发挥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提升项目管理规范化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要求,2022年5月22日上午,陕西省民政厅委托基地专家对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进行线上评审。
参评的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共包含四种类型。第一,发展示范项目(A类)。用于资助西藏及涉藏工作重点省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民政部定点帮扶和对口支援地区等地区困难社会组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社会组织必要的服务设备购置和服务设施完善。第二,承接社会服务试点项目(B类)。用于资助在民政部登记的全国性社会组织在西藏及涉藏工作重点省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民政部定点帮扶和对口支援地区等地区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等方面的社会服务。每个项目应在两个及以上省份(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社会服务;优先将相关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纳入服务范围。第三,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C类)。用于资助地方性社会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等方面的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项目;优先选取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开展具体服务。第四,人员培训示范项目(D类)。主要面向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骨干人才,入驻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的社会组织负责人、业务工作人员开展培训。项目主要对培训所需的食宿、交通、教材、师资等予以补助;除师资费外,平均每人每天费用不超过550元。其中,B类项目由全国性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申报,基地承担了C类项目申报评审。
评审专家按照评审标准,从申报项目必要性、经费预算合理性、项目支撑有力性、项目可操作性、创作示范价值性五方面内容,公平公正为各社会组织申报的社会项目打分。经过多轮审核打分,专家们将11组社会组织进行排序,从中选出前4组最优项目报送民政厅。
基地成立以来多次参与社会组织评审,始终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原则,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态度,为陕西省评选出多家优秀社会组织,促进我省社会组织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