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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条:2023年省级政府工作报告中“社会治理”领域相关工作梳理(一) 下一条:三十一个省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民政与社会保障领域工作总结(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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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一个省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民政与社会保障领域工作总结(三)
 

二十一、海南

民生福祉有效保障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预计快于城镇5.5个百分点。CPI涨幅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城镇新增就业目标超额完成。新增基础教育学位4万个。职工普通门诊费用纳入医保报销。坚持专班工作机制,在稳就业、稳物价、增收入上推出新举措,努力实现物价涨幅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居民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医疗保障

引进国内优质医疗机构49家,新建医院51家、新增床位1.2万张,实现“1小时三级医院服务圈”全省覆盖。1274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成标准化建设,“5G基层医疗”应用全国领先,“小病不进城、大病不出岛”正成为现实。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提升,新冠疫苗接种率居全国前列。社会保障网织密织牢。率先实现基本医保省级统筹,建成运行全省“三医联动一张网”,社会保障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走在全国前列。建立城乡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城乡低保一体化。着力强弱项。坚持均等、优质的发展方向,实施“一医一教”群众最期盼的工程,推动教育、医疗卫生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一老一小”统筹保障

社会事业长足进步。“一市(县)两校一园”引进中小学幼儿园84所、提供优质学位16万个。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实现全覆盖。“阳光快乐”特色印记教育成为海南名片。“1+2+X”高等教育布局基本形成,海南大学创建世界一流学科。完善“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增加普惠性养老和托育服务供给。

基本公共服务

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64.97万农村贫困人口与全省人民一道实现全面小康。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三清两改一建”成效明显,建成美丽乡村1700个。民生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平价菜保供惠民行动重塑菜篮子供应保障体系,15种可比蔬菜均价全国排名近两年后移22位,多年来群众反映强烈的菜价偏高、上涨偏快的问题开始破解。五年城镇新增就业76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5万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连续12年高于城镇。

住房保障

率先在全省范围内实施现房销售制度,有效保护购房者权益。创新推出安居房解决本地居民和引进人才住房问题,三年开工建设10万套。完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1327个,惠及13万户。全面完成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任务。

社会救助

强化急难社会救助,建立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保障特殊困难群体基本生活。

二十二、重庆

就业保障

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努力创造高品质生活。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实施“就在山城·渝创渝新”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完善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每年城镇新增就业60万人以上。强化就业优先导向,持续做好援企稳岗扩就业工作,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拓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困难群众等重点群体就业渠道,支持创业和灵活就业。

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深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完善医疗、工伤、失业保险市级统筹机制和动态监测救助帮扶机制,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提质增效。

加强普惠性民生建设

实施健康中国重庆行动,健全重大疫情防控机制,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扩容和均衡布局,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建设现代化体育强市,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到80岁。健全普惠性养老、育儿服务和政策体系。推进长期护理保险提质扩面,调增社会救助标准,强化急难临时救助。推动普惠养老服务城企联动,制定基本养老服务目录清单,提升农村薄弱养老机构能力,深化家庭养老床位试点。深入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精细化法治化。强化妇女儿童、残疾人权益保障。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8.1万套(间),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

住房保障

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2万套(间),改造城镇老旧小区8600万平方米、棚户区10万户。

完善收入分配机制

实施中等收入群体倍增计划,优化扶贫项目资产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和利益联结机制,鼓励通过土地、资本等使用权、收益权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确保居民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高于同期经济增速,城乡收入差距缩小到2.3∶1,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

二十三、四川

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持续增进民生福祉。按照“对标全国水平、符合四川实际、分项逐步 提标、加快提升排位”的思路,用好有限财力补短板弱项,推动城乡居民基础养老、城乡低保水平等基本民生在全国排位提升。扎实办好年度30件民生实事。

就业保障

加大就业增收力度。按照“提低、扩中、调高”原则,启动实施中等收入群体递增计划。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把促进青年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稳定农民工就业,提高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质效。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强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加强体教融合,持续做好优秀运动员、退役运动员担任学校体育教练员工作。

医疗保障

高标准建设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成100个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争创国家区域公共卫生中心和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在重点地区启动实施结核病防治专项行动,切实保障群众健康。深化“三医”联动改革,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高质量发展。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和中医药强省建设。举办第七届中医药现代化国际科技大会。完成100万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

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制度,做实医疗救助市级统筹,扩大异地就医结算范围。推动实施个人养老金先行工作。

社会救助

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开展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试点。深化“量体裁衣式”残疾人服务。

养老保障

更大力度解决“一老一小”问题,完善农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构建城市居家社区“15分钟养老服务圈”,实施优化孤寡老人服务行动和失能老人照护行动。

儿童福利

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减轻生育、养育、教育负担,发展集中管理运营的社区托育服务。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持续实施未成年人保护“六大行动计划”和“明眸皓齿、正心立身”健康工程。

二十四、贵州

就业保障

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增收。大力促进居民增收。深入实施促进居民增收三年行动。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组织化程度稳定在70%左右。进一步推广以工代赈,中央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安排项目劳务报酬占比提高到30%以上。全面落实各项财政惠民惠农补贴政策,确保足额精准发放。深入开展根治欠薪,推进源头治理,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确保就业总体稳定。落实落细稳岗拓岗和促进就业政策措施,完善支持就业创业政策体系。组织实施好特岗教师计划,扩大“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项目,继续做好事业单位招录工作,扩大省属国企招录规模,高校毕业生初次去向落实率达到80%以上。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规模保持总体稳定。失业人员再就业13万人。全方位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医疗保障

加快提升医疗卫生水平。确保疫情防控转段平稳有序。严格落实“乙类乙管”要求,保障药品、医疗设备供应,提高医疗物资储备规模,提升救治能力,全力做好急危重症患者医疗救治,加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确保见医、见药、见干部,确保新阶段疫情防控工作平稳有序。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争取新增获批2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开工建设2个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启动建设50个县域医疗次中心。“黔医人才计划”培训骨干人才300人,持续开展基层骨干医师培训和村医轮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稳步提高门诊待遇保障水平,持续开展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加快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服务。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加快各市(州)传染病医院和综合医院传染病区建设,全面推进院前医疗急救体系管理标准化建设,加强居民健康管理和服务。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继续提高民生保障标准。

养老保障

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28元,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分别提高8%、15%。积极增加普惠性养老和托育服务供给。提质改造标准化养老机构20个,打造示范型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0个,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3.3个。

住房保障

开工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3.05万套(间)。

妇女及儿童保障

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关爱保护。

民生保障

今年要继续办好“十件民生实事”。(1)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开展农业技能技术培训2万人次,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4万人,高职院校“订单班”毕业生就业1.5万人。(2)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新建、改扩建70所公办幼儿园,遴选培育公办义务教育强校计划项目学校500所,实现1万名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院校接受本科教育。(3)加强医疗健康服务,为全省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一次结核和白内障筛查,为初中及以上学龄学生进行一次结核筛查;为全省65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一次;为全省重点人群免费发放“防疫健康包”133万份。(4)做好社会兜底服务工作,全省机构集中养育、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每人每月提高100元,分别达到1800元、1300元。(5)完善城市停车位,建成城市(县城)公共停车位3万个,改造人防工程向社会提供停车位2.8万个。(6)推动全民健身,建成社区健身路径或3人制篮球场250个,农体工程器材补充维护更新400个。(7)推进人 居环境整治,新建、改建15万座农村户用卫生厕所。(8)强化科技人才支撑,选派2000名科技特派员、200名各类产业导师赴基层开展服务。(9)实现基层消防力量全覆盖,建成150个乡镇标准化消防救援站和1509个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站。(10)改善提升普通公路本质安全水平,建成普通公路安防工程5000公里、危桥改造200座。

二十五、云南

就业保障

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突出做好青年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纵深发展,抓好10类重点群体创业,开展各类创业培训6万人 以上。支持和规范新就业形态,推进多渠道灵活就业。城镇新增就业50万人以上。

养老保障

加快健康云南建设。以“一老一小”为重点完善人口服务体系,实施生育支持工程,加快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少子化。

医疗保障

建好国家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实施“百县工程”持续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 壮大农村和社区医疗卫生队伍,建设省优、县强、基层稳定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加快中医药、民族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扎实抓好新阶段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细化落实国家“乙 类乙管”总体方案,保障群众就医用药需求,做好重点人群服务保障,着力保健康、防重症,确保平稳转段和社会稳定。加强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全面完成“双提升”工程。深入实施爱国卫生新的“7个专项行动”。促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全面发展。

社会保险

织密兜牢社会保障网。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落实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要求,推动基本医疗、失业、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推进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有效衔接。健全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和安全监管体系。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建立基础养老金标准常态化调整机制。强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加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和急难临时救助。做好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服务保障。

二十六、西藏

就业保障

全力促进就业增收。完善稳岗就业、自主创业等支持政策,强化重点群体就业扶持,继续支持农牧民施工企业吸纳就业,明确政府投资项目所在地农牧民用工比例,一定要让广大农牧民有更多务工增收的渠道。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实施万名种植养殖能手、技工、建工、手艺人、乡村导游、民宿老板等培养工程。力争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95%以上,农牧民转移就业60万人以上。

教育保障

全力发展社会事业。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加大边境地区教育支持力度。完善西藏班(校)支持政策。推进教育数字化。加快西藏职业技术学院“双高”建设。推进西藏农牧学院更名和拉萨师专升本工作。稳妥推进西藏高考综合改革。

医疗保障

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和高质量发展。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加大边境县医院建设力度。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和全人群健康保障。

社会保险

全力办好民生实事。计划安排137亿元资金,实施21项民生实事。进一步 提高教育“三包”经费、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城乡居民养老其他待遇、城乡居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补助、高龄老人健康补贴、“三老”人员生活补助、 社会福利集中机构运行及人员经费、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村干部基本报酬和业绩考核补助等13项标准。进一步完善边民补助、护边员补助2项政策。全力筹措资金,对海拔3500米以上边境县城和乡镇供氧设施建设、医疗人 才“组团式”援藏工作向重点县拓展、基层供暖运行、县区公立医院供暖建设、高海拔农牧区热炕推广、高原地区多功能烹饪炊具推广等6项实事给予大力支持。加快成都西藏老干部休养基地建设。

二十七、陕西

就业保障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用好动态精准就业服务系统和“秦云就业”平台,深入实施就业服务提升工程。紧盯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健全就业促进机制,增强就业帮扶和职业技能培训成效,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加快零工市场建设,深入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整治。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落实促进居民收入稳定增长若干措施和接续措施,持续提高群众经营性、工资性收入。

社会保险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开展个人养老金试点,强化社保基金监管。健全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推进异地就医结算,深化支付方式改革,完善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健全社会救助体系,适时提高低保标准,提高残疾人康复托养和综合服务水平,做好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住房保障

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持续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和棚户区改造。推进健康陕西建设。

医疗保障

围绕“保健康、防重症”优化新冠病毒感染防治举措,认真落实“乙类乙管”实施方案,扩容提升、优化配置医疗资源,提高分级接诊救治能力和重点人群健康服务水平,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加强重点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防治,加快国家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推进省市优抚医院改革,积极推动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建设,促进民营医院健康发展。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做大做强“秦药”品牌。

养老保障

全面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好乡镇(街道)区域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细化完善生育配套支持政策,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二十八、甘肃

就业保障

大力推进创业就业。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就业。深入实施“援企稳岗·服务千企”行动、“百千万”创业引领工程、“陇原惠岗贷”。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保障制度,支持发展新就业形态。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因地制宜规划布局一批零工市场。

医疗保障

优化提升医疗服务。加快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省公共卫生医学中心建设。 推进国家级重点专科、优势学科、疑难病诊治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提升省市县医院服务水平和急危重症救治能力。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功能,加强老年人等重点人群慢性病健康管理。进一步发挥中医药优势,推进中医药事业产业融合发展。

民生保障

扎实做好社会保障。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养老保障

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基本养老服务,支持因地制宜发展多样化居家养老服务。

儿童福利

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社会保险

推动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完善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

退役军人保障

扎实开展全民国防教育工作,深入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健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提升“双拥”共建水平。

民生保障

积极发展慈善等公益事业各位代表,民之所望,施政所向。我们将继续集中财力,办好10件民生实事:一是实施义务教育中小学“建宿舍增学位扩食堂改厕所”项目,新建、改扩建教师周转宿舍900套,增补14个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区义务教育中小学学位2万个,改扩建农村中小学食堂400个,改造中小学厕所250个;二是城镇新增就业32万人、支持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三是建设100个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四是建设300个村级互助幸福院;五是继续对困难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给予资助,录取到本科院校的一次性补助1万元、专科(高职高专)院校的一次性补助8000元;六是实施86个县市区医院重症救治能力提升工程,新增重症床位860张;七是对20万城乡妇女进行“两癌”免费检查;八是完成4万户15.23万人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九是实施农村水利惠民工程,建设125个调蓄设施、灌区改造和农村供水项目;十是新建4000个自然村(组)硬化路1万公里,力争全省自然村(组)通硬化路率达到86%。

二十九、青海

就业保障

全力促进就业创业增收。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扎实推进就业创业提质增效工程,支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和企业,统筹做好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和公益性岗位招聘,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85%以上。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补贴性培训10万人次。持续打造拉面、青绣、家政、枸杞采摘等特色劳务品牌,提高农民外出务工组织化程度,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加大根治欠薪力度。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拓宽城乡居民劳动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渠道。

教育保障

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建设。稳步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扎实推广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加大教育数字化建设力度。推动学前教育发展提升工程、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巩固提升“双减”成效,开展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稳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实施职业教育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加快组建职业技术本科大学,支持高校“双一流”建设,推动青海大学、青海师大、青海民大增列一批急需学科、基础学科、交叉学科学位点,确保西宁大学校园基础设施建设竣工,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接受更好的教育。

健康保障

全方位推进健康青海建设。平稳有序实施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保障好群众就医用药和防疫用品需求,健全基层疫情防控体系,加强对老幼病残孕和有基础病人群的防护救治,着力保健康、防重症。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大力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提高群众健康意识,形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健全公共卫生、传染病监测防控、应急响应体系,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创新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深化“五医”联动改革,加快推进高原医学研究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提质增效,持续实施青南和环湖支医行动,促进中藏医药传承创新,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增加农村和边远地区医疗资源,完善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让群众看病再多一些便利、再少一些负担。

养老保障

稳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少子化,开展普惠养老专项行动、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完成2000户“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继续为35.5万名70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补贴、为12.2万名老年人提供政府购 买养老服务,完善生育支持政策,全力守护“一老一小”的幸福。精准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巩固拓展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推进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持续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

住房保障

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3.4万套、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4万户。统筹推进玛多、门源地震和大通山洪、互助地质灾害等灾后恢复重建。完善城乡低保政策,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因疫因灾遇困群众和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维护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做好社会福利和慈善工作。

三十、宁夏

就业保障

实施就业创业优先工程。坚持把就业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年”活动,加大稳就业力度。创建政府与企业联动、就业与创业互补、数量与质量并重等“七项机制”,把困难群体、脱贫人口、退役军人、青年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确保完成城镇新增就业8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0万人以上、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去向落实率90%以上的重要任务。开展“技能宁夏”行动,组织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5万人次,缓解“就业难”“用工难”结构性矛盾。开展“创业宁夏”行动,对毕业两年内初次创业学生给予创业补助,支持城市灵活就业人员从事电商、快递、送餐、家政等行业,新增创业担保贷款10亿元以上,培育创业实体9000个。深化就业兜底援助行动,打好援企稳岗、助企扩岗等“组合拳”,扩大“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规模,开发城乡公益性岗位9000个,确保每个家庭至少有一人稳定就业。 实施居民增收致富工程。坚持把提高全体居民收入作为政府工作的主要任务,力保脱贫群众、移民群众、农村居民等收入实现“五个高于”目标。健全工资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着力提高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经营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全面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津补贴政策,完善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薪酬制度。坚持面向基层倾斜,提高医务人员、义务教育教师、社区工作者等群体待遇,加大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工作力度。完善收入分配制度,科学构建“三次分配”制度体系,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保护合法收入,科学制定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增长制度,为共同富裕打下良好基础。统筹抓好内部 生产和外部供应,全面做好“稳物价”工作,提升粮油肉蛋奶果蔬生产能力,提高储备、物流和应急保障能力,加强价格监测预警,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让全区人民生产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医疗保障

实施医疗健康保障工程。坚持把保障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健康宁夏建设的重中之重,深入实施健康水平提升行动,加快构建平急结合的公共卫生体系、优质均衡的医疗服务体系、全民全程的健康保障体系,推动医疗服务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分级诊疗,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启动国家中医区域医疗中心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实施银川市人民医院扩建、中卫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推动8家城市医疗集团和14家县域医共体一体化运行,县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年内实现急诊急救“五大中心”县域全覆盖,两年内实现三甲医院市级全覆盖。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率提高到60%,将贫困患者大病保险起付线由平均9000元降低到3000元、年度最高救助金额统一提高到16万元,将低保边缘人口和因病致贫重病患者救助起付标准分别由2万元、3万元降低到3000元、7000元,着力破解群众看病难问题。深化爱国卫生运动,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全面提高公众健康素养和全民健康水平。

住房保障

实施住房安居宜居工程。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坚持因城施策,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积极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全面抓好回迁难、办证难、烂尾楼、自建房、保交楼等专项工作。扩大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重点群体住房困难问题。新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万户、棚户区住房3000套,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6000套,推动抗震宜居农房愿改尽改,实现农村危窑危房动态清零。深入开展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加快推进全区居民供热室温达到20℃以上,让老百姓住得更安心、更舒心、更暖心。

社会保障

实施社保扩面提标工程。坚持把社会保障作为人民生活的安全网和社会运行的稳定器,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织密基本民生保障网。巩固拓展全民参保计划成果,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508万、655万、117万、146万。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推动失业、工伤保险省级统收统支和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每人年度提高120元,稳妥开展个人养老金制度试点。积极发展社会福利、公益慈善、志愿服务、社会工作等事业。做好优抚优待工作,

妇女儿童及残疾人保障

加强妇女、未成年人关心关爱和权益保障。完善残疾人保障制度和服务体系,实施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3000户以上。

社会救助

加大低保扩围提质力度,新增纳入低保对象6.8万人,逐步推进城乡低保标准“两线合一”,加强低收入家庭、生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切实兜住兜牢基本民生底线。

养老保障

实施养老育幼服务工程。坚持把完善“一老一幼”服务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积极应对老龄化和少子化趋势,推进养老托育服务提质扩容,切实解决“养”的难题和“育”的困扰。积极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完善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支持政策。将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由原来低收入群体扩增到全区所有高龄老人。新改建5个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实施困难老人居家适老化改造6000户,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1%。按国家规定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建立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

儿童福利

完善三孩生育配套措施,试行宁夏户籍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发放育儿补贴金制度。新建一批公办托育和社会托育服务机构,健全园区、企业、社区婴幼儿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每千人托位数达到2.4个。全面加强社区建设,创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青年发展友好型和儿童友好型社区(城市),启动完整社区、未来社区试点,努力让老年人安享幸福生活、让孩子们健康快乐成长。

三十一、新疆

就业保障

大力促进稳定就业。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落实落细就业优先一揽子政策, 积极拓宽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把促进青年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更 加突出的位置,持续抓好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脱贫群众、退役军人等群 体就业;实施南疆就业促进工程,持续推进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扩大以工代赈规模,巩固拓展农村劳动力跨区域外出务工规模,力争全区城镇新增就业人数46万人以上、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275万人次以上。保障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持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启动“新疆建筑工匠”培训就业行动,完成年度12.5万人次培训和10万人就业任务,全年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150万人次,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以技能提升促进稳定就业、带动收入增长,努力实现让每一个人都掌握一技之长、每一个家庭都至少有一个人稳定就业。

社会保险

持续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推进全民参保计划,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确保全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保持在95%以上。扎实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工作,推动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完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建立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机制,落实好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府代缴政策,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水平。

住房保障

推进老旧城区、已建成居住区补齐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积极打造完整社区。

养老保障

推动构建城区“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积极解决养老、育幼问题。

社会救助

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积极推进低保扩围增效,加强和规范临时救助,及时有效缓解结构性物价上涨给困难群众带来的影响,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健康保障

扎实推进健康新疆建设。持续实施全民健康工程,常态化开展全民健康体检工作,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质增效,扩大“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试点范围,加快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国家和自治区级区域医疗中心、县级医院建设,继续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加大医疗全科人才的培养力度,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促进维吾尔医学等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引导各族群众践行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公共健身设施建设,拓展公共体育活动场所,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稳步推进疾控体系改革,强化传染病防控工作,加强医疗资源和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建设,不断提升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因时因势优化新冠疫情防控措施,加快构筑全民免疫屏障,多措并举为老年人疫苗接种提供便利,保障好各族群众的就医用药,全力保健康、防重症,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住房保障

持续改善各族群众生活条件。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开工建设4.1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1.34万套公租房,着力解决好新市民、青 年人等住房突出问题。持续改善居住环境,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完成4.96万套棚户区改造开工建设任务;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开工改造1152个老旧小区,将惠及21.9万户居民。稳步推进农房抗震防灾工程,开展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巩固提升南疆“煤改电”一期成果,完成“煤改电”二期27.95万户年度改造任务,研究推动北疆“煤改气”工程。紧紧抓住各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广泛征集各方面意见基础上,筛选确定2023年民生实事,坚持一件事、一个方案、一套班子、一抓到底,实实在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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