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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应急:国家的顶层设计构想
 

我国智慧应急现状

1.智慧应急前身:应急管理科技创新和应急管理信息化

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应急产业发展的意见》,

将加快关键技术和装备研发列为主要任务之一,指出要通过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对应急产业相关科技工作进行支持,推动应急产业领域科研平台体系建设,集中力量突破一批支撑应急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核心技术。鼓励企业联合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在应急产业重点方向成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鼓励充分利用军工技术优势发展应急产业,推进军民融合。创新商业模式,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促进应急产业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

随后2017年国务院印发《国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将强化应急管理科技支撑能力列为主要任务之一,提出要加强应急管理相关学科建设,加大师资培养力度,完善课程设置:发展应急管理学历教育、在职教育,培养应急管理专业人才队伍。同时完善公共安全科技支撑体系,面向应急管理重大需求,加强相关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研究中心、评估中心、检测检验中心等科技支撑条件平台能力建设。此外还要加大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科研投入力度,加强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共性基础科学问题研究,开展城镇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治理、安全生产保障与重大事故防控、紧急医学救援与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治、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安全保障、综合应急技术装备、智能应急等重点方向的科技攻关、装备研制和应用示范。

同年,科技部印发《“十三五”公共安全科技创新专项规划》,其核心发展思路即围绕我国公共安全科技创新重大需求,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加强高新技术应用和综合集成,强化实时感知预知、大数据分析决策、综合治理、多功能智能化应急装备等关键技术研发,引导国防科技成果向公共安全领域转化,培育和发展安全与应急产业,统筹“项目-基地-人才”,以科技计划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平台建设、国际科技合作等为抓手,全创新链设计,系统部署,重点突破,实现我国公共安全由被动应对型向主动保障型转变。具体发展目标其中便包括突破一批重大关键技术、建设一批高水平科研基地以及建成高水平公共安全科技创新人才队伍。

2018年应急管理部制定印发《应急管理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框架(2018—2022年)》。提出愿景目标是到2020年,初步形成较为完备的应急管理信息化体系,基本建成覆盖重点风险领域的感知网络、多手段融合的国家应急通信网络和北京主数据中心,计算、存储等基础设施全面云化,应急管理业务应用体系全面覆盖各类业务并在突发事件的事前、事发、事中、事后阶段发挥关键支撑作用,技术创新实力逐步提升,信息化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工作机制逐渐完善,信息化发展达到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实现应急管理信息化跨越式发展。

并提出建设智慧协同的业务应用体系,形成“1+5+5+1"的架构设计。智慧协同的业务应用体系包含1个大平台、5大业务域、5大集成门户和1个应用生态。即:建设统一的全国应急管理大数据应用平台,形成应急管理信息化体系的“智慧大脑”。通过机器学习、神经网络、知识图谱、深度学习等算法,利用模型工厂、应用工厂和应用超市等为上层的监督管理、监测预警、指挥救援、决策支持、政务管理5大业务域提供应用服务能力,有力支撑常态、非常态下的事前、事发、事中、事后全过程业务开展。构建统一的门户,为应急管理各级各类用户,提供指挥信息网门户、电子政务外网门户、电子政务内网门户、应急信息网门户、互联网政府门户共5类集成访问入口。创新移动应用、智能应用、集成应用和“互联网+”应用,形成应急管理众创众智的应用新生态。

2.智慧应急发展现状:主要会议和政策整理

2.1 智慧应急的重要意义

2020年11月应急管理部召开“智慧应急”建设现场推进会,会议指出,智慧应急是在我国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新征程、进入新发展阶段的历史背景下,依靠科技创新推进应急管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战略举措,是顺应新发展阶段要求和智能化大势、应急管理信息化的升级版,是助力安全发展的重要技术保障,是实现应急管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举措,是破解当前应急管理工作难题堵点的有效手段,对于推动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创新,提高重大风险防控能力,有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2.2 为推进智慧而开展的各项会议及工作

2020年9月应急管理部公布“智慧应急”试点建设名单,确定天津、河北、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湖北、广东、云南等十个省(直辖市)作为智慧应急建设试点单位先行先试。‘试点建设阶段是“智慧应急”的第一个阶段,坚持先行先试、引领示范,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通过创新驱动打造应急管理信息化应用样板。”应急管理部大数据中心副主任房玉东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培育一批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智慧应急”示范,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成熟经验做法,是“智慧应急”试点建设工作的重要目标。

2020年11月应急管理部召开“智慧应急”建设现场推进会,会议要求各地要全面启动智慧应急建设工作,在信息化全覆盖基础上,更加注重系统融合和智能升级。要推进监测预警系统全覆盖和智能化,加快高水平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城乡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建设。要推进应急指挥系统智能化和高效化,提高应急通信保障水平和灾害事故信息获取能力,建强“应急大脑”。要推进“互联网+监管”智能化升级,提高监管执法和服务企业水平。要推进智能科普宣教培训和应急信息发布,加快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提高社会动员能力。要加强新型智能装备研发应用,提高应急救援实战水平。

2021年1月在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上,应急管理部部长黄明提出2021年主要工作之一就是强化科技和人才支撑。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推动建设一批有国际影响力的灾害事故预防处置科研中心,大力推动地震巨灾科学实验场建设,加强自然灾害防治、城市安全和危化品安全研究工作。应急管理信息化要统一规划布局、统一部署模式、统一技术架构、统一数据汇聚,加快补齐数据服务、安全保障、人才支撑等方面的短板;坚持实战导向,实施一批信息化重点工程,做好极端条件下大震巨灾应急信息化准备;以“智慧应急”为牵引,推动各重点领域智能化升级。应急核心装备能力建设要针对事故抢险救援和通信保障等装备需求,确定一批重点任务、搭建一批合作平台、成立一批任务性的项目组,集中攻关、务求实效。

2021年5月应急管理部在发布的应急管理部关于推进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意见-应急〔2021〕31号中指出要坚持以信息化推进应急管理现代化,强化实战导向和“智慧应急”牵引,规划引领、集约发展、统筹建设、扁平应用,夯实信息化发展基础,补齐网络、数据、安全、标准等方面的短板弱项,推动形成体系完备、层次清晰、技术先进的应急管理信息化体系,全面提升监测预警、监管执法、辅助指挥决策、救援实战和社会动员能力。此外还提出要强化试点示范带动,在“智慧应急”试点方面要坚持先行先试、引领示范,支持鼓励各“智慧应急”试点省份和其他有条件的地区加快推进相关业务系统智能化升级改造,通过创新驱动实现先进信息技术与本地区应急管理工作实际深度融合,探索经验、总结提炼,形成一批管用实用的先进智能化应用模式,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成熟经验做法。

2021年6月应急管理部部长黄明再次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依靠科技创新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以高水平安全工作服务现代化建设全局。当前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处置各类灾害事故还面临许多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要加强与科技部战略合作推动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针对问题提出需求,抓紧对接已有科研成果尽快落地见效,牵引谋划一批攻关项目创造性破解实战难题。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结合工作主动运用大数据、“互联网+”、卫星遥感等科技手段,及时发现安全风险、消除事故隐患,加快实现“智慧应急”。要加强组织保障,深化部属科研事业单位改革,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引导科技人员到自然灾害、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一线去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各级领导班子要把加强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摆在重要位置,以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明确目标、扎实推进,善于学习掌握新的知识理念拓宽视野、提升能力,推动事业发展进步。

2022年在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中指出要强化信息支撑保障:广泛吸引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集约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和信息系统。推动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加强空、天、地、海一体化应急通信网络建设,提高极端条件下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建设绿色节能型高密度数据中心,推进应急管理云计算平台建设,完善多数据中心统一调度和重要业务应急保障功能。系统推进“智慧应急”建设,建立符合大数据发展规律的应急数据治理体系,完善监督管理、监测预警、指挥救援、灾情管理、统计分析、信息发布、灾后评估和社会动员等功能。升级气象核心业务支撑高性能计算机资源池,搭建气象数据平台和大数据智能应用处理系统。推进自主可控核心技术在关键软硬件和技术装备中的规模应用,对信息系统安全防护和数据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建设新一代智能运维体系和具备纵深防御能力的信息网络安全体系。

并在实施重大工程项目中指出要加强对应急通信和应急管理信息化的建设:构建基于天通、北斗、卫星互联网等技术的卫星通信管理系统,实现应急通信卫星资源的统一调度和综合应用。提高公众通信网整体可靠性,增强应急短波网覆盖和组网能力。实施智慧应急大数据工程,建设北京主数据中心和贵阳备份数据中心,升级应急管理云计算平台,强化应急管理应用系统开发和智能化改造,构建“智慧应急大脑”。采用5G和短波广域分集等技术,完善应急管理指挥宽带无线专用通信网。推动应急管理专用网、电子政务外网和外部互联网融合试点。建设高通量卫星应急管理专用系统,扩容扩建卫星应急管理专用综合服务系统。开展北斗系统应急管理能力示范创建。

我国智慧应急发展目标及重大任务

1.发展目标

2022年在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

系统推进“智慧应急”建设,建立符合大数据发展规律的应急数据治理体系,完善监督管理、监测预警、指挥救援、灾情管理、统计分析、信息发布、灾后评估和社会动员等功能。

实施智慧应急大数据工程,建设北京主数据中心和贵阳备份数据中心,升级应急管理云计算平台,强化应急管理应用系统开发和智能化改造,构建“智慧应急大脑”。

2.重大任务

(1)强化数字技术在灾害事故应对中的运用,全面提升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2020年11月应急管理部召开“智慧应急”建设现场推进会:推进监测预警系统全覆盖和智能化,加快高水平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城乡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建设。

2021年6月应急管理部部长黄明: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结合工作主动运用大数据、“互联网+”、卫星遥感等科技手段,及时发现安全风险、消除事故隐患,加快实现“智慧应急”

(2)实施智慧辅助决策

2021年5月应急管理部在发布的应急管理部关于推进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意见-应急〔2021〕31号:全面提升监测预警、监管执法、辅助指挥决策、救援实战和社会动员能力。

2022年在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系统推进“智慧应急”建设,建立符合大数据发展规律的应急数据治理体系,完善监督管理、监测预警、指挥救援、灾情管理、统计分析、信息发布、灾后评估和社会动员等功能。

(3)实施智慧监管执法,提升安全生产综合服务与监管能力

2020年11月应急管理部召开“智慧应急”建设现场推进会:建设“应急大脑”。要推进“互联网+监管”智能化升级,提高监管执法和服务企业水平。

(4)建设智慧应急救援体系,切实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2021年5月应急管理部在发布的应急管理部关于推进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意见-应急〔2021〕31号:全面提升监测预警、监管执法、辅助指挥决策、救援实战和社会动员能力。

2020年11月应急管理部召开“智慧应急”建设现场推进会:要加强新型智能装备研发应用,提高应急救援实战水平。

2022年在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系统推进“智慧应急”建设,建立符合大数据发展规律的应急数据治理体系,完善监督管理、监测预警、指挥救援、灾情管理、统计分析、信息发布、灾后评估和社会动员等功能。

(5) 推进智能科普宣教培训和应急信息发布,提升防灾减灾救灾的社会参与能力

2020年11月应急管理部召开“智慧应急”建设现场推进会:要推进智能科普宣教培训和应急信息发布,加快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提高社会动员能力。

2022年在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提高公众通信网整体可靠性,增强应急短波网覆盖和组网能力。

(6)建设全面畅通通信网络,提升信息化持续发展能力

2022年在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加强空、天、地、海一体化应急通信网络建设,提高极端条件下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建设绿色节能型高密度数据中心,推进应急管理云计算平台建设,完善多数据中心统一调度和重要业务应急保障功能。

(7)创新应急管理人才和教育工作,提升信息化持续发展能力

2021年1月在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强化科技和人才支撑。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推动建设一批有国际影响力的灾害事故预防处置科研中心。

2021年6月应急管理部部长黄明:加强组织保障,深化部属科研事业单位改革,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引导科技人员到自然灾害、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一线去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各级领导班子要把加强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摆在重要位置,以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明确目标、扎实推进,善于学习掌握新的知识理念拓宽视野、提升能力,推动事业发展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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